中欧贸易投资磋商第二次例会在北京举行,达成 16 项成果共识
10 月 8 日至 9 日,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在北京召开。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・谢夫乔维奇共同主持会议,会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,形成包含 16 项内容的成果共识清单,为当前复杂环境下中欧经贸关系注入确定性。
本次会议是继今年 6 月布鲁塞尔首次例会之后,该机制再度举行高级别面对面磋商。会谈设置贸易投资平衡、出口管制、知识产权、世贸组织改革四大工作板块,双方本着对等、专业、建设性原则,全面复盘首次会议落地进展,直面双边经贸现实分歧,围绕市场准入、汽车贸易、双向投资、规则治理等热点议题开展密集谈判。
在贸易与市场准入领域,双方同意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下,探讨降低部分商品关税的可行性,持续完善贸易监测对话机制。针对医疗器械、农食产品、化妆品、药品、逆变器等双方重点关切领域,约定继续推进市场准入沟通。双方同意就欧盟外国补贴条例开展技术对话,致力于打造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营商环境。
备受市场关注的汽车贸易取得重要进展。经过多轮磋商,中欧依照世贸组织规则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。欧方承诺继续推进电动汽车反补贴案项下企业价格承诺与复审程序,维护相关企业合法出口权益,稳定中欧汽车产业链供应链运行。
出口管制方面,双方强化政策沟通对话。中方将依托绿色通道,持续便利稀土、永磁体对欧出口审批;欧方将协同各成员国,推动解决两用物项对华出口许可重点个案,共同维护关键物资供应链稳定安全。
知识产权保护、多边贸易体系改革同样成为磋商重点。双方同意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实务交流,共同推动世贸组织改革,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核心地位。同时,双方看好新能源、人工智能、数字经济、绿色低碳等未来产业合作潜力,鼓励双向投资往来,中方欢迎欧盟企业扩大在华布局,也期待欧方为中国赴欧投资企业提供公正对待。
会谈中,中方明确表示,中国不是欧盟各类经济问题的根源,而是解决问题的合作伙伴,呼吁欧方摒弃保护主义倾向,坚持通过对话化解摩擦,而非设置贸易壁垒。
根据联合声明安排,中欧约定 2027 年 3 月召开磋商机制第三次例会;在此之前,双方将于 2027 年 1 月举行部长级视频会晤,保持常态化高层沟通渠道畅通。
分析指出,中欧互为关键贸易伙伴,产业链深度交融,分歧客观存在,但对话协商才是解决矛盾的最优路径。本次例会达成的系列共识,不仅有利于中欧双边经贸行稳致远,也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、世界经济复苏具有积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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